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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法律法规及各部则例汇编(书同文)试用通知

编辑:admin 时间:2018年05月02日 访问次数:1241

试用期限:2018年4月25日——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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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介绍:
根据满文档案记载,公元1616年清太祖统一女真部落以后,开始创制军政法度。清太宗(1626~1643在位)时期,满族社会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迅速过渡,颁布了一系列调整变动中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的立法,制定了具有法令汇编性质的《崇德会典》。虽然关外立法“因时立制,不尽垂诸久远”。但某些精神对入关以后的法制建设,仍有影响。
清兵入关以后,基于统治全国的需要,于顺治二年(1645)设置律例馆,进行全面的立法活动。清代法规的主要形式是律例、则例、会典、适用少数民族地区的单行法,和仿照西方法律体系制定的部门法。
清政府行政法律除会典外,中央政府行政法律的主要形式是则例。则例由各部院定期纂修,或五年,或十年。则例分一般则例和特别则例,一般则例是指六部针对一般事务而制订的。
清代法律法规及各部则例汇编数据库收录诸多相关文献,如:
大清新法律汇编
大清律集解
钦定大清现行刑律
新例要览
 
大清法规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