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于很多其他法哲学著作,本书是一部“分析哲学失控的作品”,以法的三个核心常识,即法是一种社会现象、法是权威的、法是为了公共利益为逻辑起点和分析范式统领全书,用大量的日常事例生动地说明各种法律概念,并让对立的观点相互争论。
本书首先剖析了实证主义和自然法学中各种法的本质理论,然后以公共利益为纽带确立典型法律制度中的三个基本角色(臣民、立法者和法官)的身份特征及其责任、义务,从而明确法的目的是公共利益,进而探讨了刑法和侵权法的性质与目的。
区别于很多其他法哲学著作,本书是一部“分析哲学失控的作品”,以法的三个核心常识,即法是一种社会现象、法是权威的、法是为了公共利益为逻辑起点和分析范式统领全书,用大量的日常事例生动地说明各种法律概念,并让对立的观点相互争论。
本书首先剖析了实证主义和自然法学中各种法的本质理论,然后以公共利益为纽带确立典型法律制度中的三个基本角色(臣民、立法者和法官)的身份特征及其责任、义务,从而明确法的目的是公共利益,进而探讨了刑法和侵权法的性质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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