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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导读Relected Reading

  • 书名:交叉法视域下刑法教义学的展开
  • 作者:徐万龙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日期:2024/09/01
  • 开本:16
  • 页数:279
  • 装帧:平装
  • ISBN:978751979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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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作者简介

本书所关注的是刑法和宪法、民法、行政法等其他部门法相交叉的问题,属学科交叉性质的著作。本书既探讨了刑法教义学和刑法哲学的关系、风险刑法理论和风险社会理论的区隔等较为宏观和抽象的问题,也研究了刑民正当防卫的关系、紧急避险中团结原则的正当性、不作为犯中支配理论和先行行为理论的反思、行政许可作为出罪事由的建构、追诉时效的本质等较为微观和具体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妥当处理需要刑法和宪法、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等其他部门法的有效沟通与通力合作。全书内容丰满,视野开阔,论证深入,兼具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是一部具有一定学术分量的刑法教义学佳作。

目录

导言

第一章 刑法教义学和刑法哲学的分野
一、刑法教义学的哲学化倾向
二、法教义学的本质特征:实践导向
(一)关注对象的实践性
(二)服务对象的实践性
三、“实然”和“应然”的混淆
四、民主原则对法哲学的封锁
五、刑法教义学历史的终结
六、本章小结
第二章 风险刑法理论和风险社会理论的区隔
一、风险刑法理论的逻辑主线——历史描述与历史解释
二、现代性视域下的风险社会理论
(一)现代性的困境
(二)现代性的自反与风险社会的生成机理
(三)风险社会理论的刑法误读
三、现代性困境对风险概念的锚定
(一)风险概念的核心维度——技术风险
(二)风险的“本质”——风险的实在性与建构性
(三)风险的根本特征——人为的不确定性
(四)总结
四、风险规制的刑法困境
(一)规制基础的缺失:刑法归责的个体化与风险归责的自然化与社会化
(二)规制可能性的缺乏:风险的不确定性造成的规制难题
(三)症结之所在:“传统式预防”与“现代式预防”的混淆
五、本章小结
第三章 刑事正当防卫与民事正当防卫的关系
一、刑民正当防卫区分论的否定
(一)立法修订情况不同
(二)刑法和民法的属性差异
(三)刑民正当防卫的任务有别
二、刑民正当防卫同一论的证立
(一)符合法秩序统一原则
(二)刑民正当防卫的法理基础相一致
(三)刑事政策的益处
三、实定法障碍的消除:刑民防卫限度的趋同化解释
(一)“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超过必要的限度”
(二)“造成重大损害”和“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四、本章小结
第四章 正当防卫的宪法之维
一、制度理念:“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精神在正当防卫中的贯彻
二、法理基础:基本权利教义学在正当防卫中的展开
(一)一般行为自由说
(二)自我决定权说
(三)人的尊严说
(四)本书观点
三、防卫限度:比例原则在正当防卫中的适用
(一)比例原则是正当防卫法理基础的当然结论
(二)比例原则尊重侵害人的基本权法益
(三)比例原则和我国实定法规定相适契
四、本章小节
第五章 团结原则的法哲学证立
一、南辕北辙:以康德哲学为基础的主张
二、水土不服:以黑格尔哲学为基础的观点
(一)黑格尔:抽象法权和福祉权的两相冲突及其化解
(二)理论继造:团结义务作为类体制性的公民义务
(三)批判
三、虚实相混:以罗尔斯正义理论为基础的见解
四、团结原则的宪法证立
(一)团结原则证立的道路转换:从法哲学到宪法
(二)团结原则的宪法根基:社会国原则
五、本章小节
第六章 行政许可出罪的理论建构
一、行政许可的本质、类型及定位
(一)行政许可的本质:“解禁+赋权”
(二)行政许可的类型:控制性许可与例外性许可
(三)行政许可的定位:构成要件阶层与违法性阶层
二、行政许可出罪的法理基础
(一)法秩序统一原理
(二)刑法和行政法相统一的两种选项:违法性与有效性
(三)本书见解:有效性而非违法性
三、行政许可出罪的具体适用
(一)合法的行政许可
(二)无效的行政许可
(三)瑕疵行政许可
四、本章小结
第七章 先行行为的法理检视
一、先行行为理论谱系的勾勒
(一)因果的先行行为理论
(二)违反义务的先行行为理论
(三)因果和规范的折中理论
(四)中国司法实践的立场与典型案例
二、先行行为理论的法理基础
(一)实用主义考量
(二)行为规范效力的坚持
(三)行为自由的成本
三、对上述法理基础的批判
(一)实用主义的考量实无必要
(二)刑罚是坚持行为规范效力的唯一方式
(三)归责是自由成本的完全负担
四、本章小结
第八章 支配理论的教义批判
一、实际支配、排他性支配和领域支配
(一)实际支配理论
(二)排他性支配理论
(三)领域支配
二、概念层面的质疑:支配概念的恣意性
(一)支配程度的不同
(二)支配性质的不同
三、逻辑层面的批判:支配与义务关系的错置
(一)逻辑跳跃——从“义务违反”到“义务证立”
(二)逻辑矛盾——从“权力”中推导“义务”
(三)逻辑纠偏——支配与义务关系的厘清
四、“保护义务的主动承担”和“领域支配”的重新解释
(一)“保护义务的主动承担”的重新解释:以同意为基础的契约型角色义务
(二)“领域支配”的重新解释——领域支配产生的是交往安全义务
五、本章小结
第九章 刑事追诉时效的本质厘清
一、实体法的进路:国家刑罚权的消灭
(一)刑事不法的丧失
(二)刑罚目的的落空
二、程序法的进路:国家追诉权的丧失
(一)误判风险的避免
(二)司法经济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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