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通则讲义》系法衡系列丛书之一,由梁慧星教授撰写,是在合同法总则(第一章至第八章)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原理,参考借鉴发达国家立法例和国际公约及示范法,斟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民法典立法研究新成果,加以增删、修订、编纂而成。本书对合同通则 条文(第四百六十三条至第五百九十四条)作了逐条解读。着重于厘清法律条文采用的法律概念、法律原则和法律原理,解析其立法目的、政策判断和规范构成,提示理解、解释、适用中的要点和注意事项,建议填补法律漏洞、解消体系违反的方法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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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合同通则讲义
- 作者:梁慧星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日期:2021/05/01
- 开本:32
- 页数:477页
- 装帧:平装
- ISBN:97875109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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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作者简介
目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三条【合同编调整范围】
第四百六十四条【定义、参照适用】
第四百六十五条【合同相对性原则】
第四百六十六条【合同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无名合同】
第四百六十八条【非合同债的法律适用】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不要式原则】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条款】
第四百七十一条【要约、承诺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定义、构成要件】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
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时间】
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撤回】
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撤销】
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意思表示的生效】
第四百七十八条【要约失效】
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定义】
第四百八十条【承诺通知】
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期间】
第四百八十二条【承诺期间的起算】
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的效力】
第四百八十四条【承诺生效时间】
第四百八十五条【承诺撤回】
第四百八十六条【迟到的承诺】
第四百八十七条【本不应迟到而迟到的承诺】
第四百八十八条【实质性变更】
第四百八十九条【非实质性变更】
……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八章 违约责任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