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以及教学活动都不能停留在抽象的、一般性的讨论中,必须言之有物!
立足于此,本书运用现代刑法学思维与方法,对我国司法机关实际处理的大量案件进行反思和评价。在基本立场上,主张打造具有建设性、尽可能理解司法实务的行为导向刑法观,强调发挥刑法的积极一般预防功能;在方法论上,强调对具体问题的解决必须在体系性理论中找到位置,平衡好问题思考和体系建构之间的关系;在写作进路上,各讲均开门见山地列出研讨案例,然后结合刑法学说进行深度研习,尽可能展示思考过程。
本书的目标是熔前沿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于一炉,协调刑法理论的体系性、一贯性与对具体案件处理的妥当性之间的关系,通过对若干具体问题的思考来点滴推进我国刑法学的纵深发展。
周光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人选)。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担任全国二十余家司法机关专家咨询委员、专家顾问,曾先后挂职担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副检察长、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
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等。出版《行为无价值论的中国展开》《刑法客观主义与方法论》《刑法学习定律》《刑法公开课》(第1卷)等专著十二部;合著、主编、参编刑法学著作三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二百四十余篇,获得省部级奖励十余项。